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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課程(107年度起開辦)

◎緣起:

本系雖屬高教體系之系所,但為使本校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提升本校學生實作技能,增加學生於職場的適應力與就業競爭力,培養學生務實致用的觀念與能力,並有效縮短學用落差, 因此自103學年度起本系積極與校外廠商洽談暑期實習相關事宜,近年來不僅在學生方面獲得支持與認同,在合作廠商方面也得到良好成效回饋。

自107學年度起(暑假開始),我們將配合教育部校外實習相關規範執行,開設具有學分數之正式實習課程。

◎申請對象:

●本學系學生

◎實習課程種類:

●三學分(十二小時/週),於同一企業或機構實習滿十八週為原則。

●九學分(三十六小時/週),且同時選修校內其他課程以九學分為上限。如暑假期間全職於同一企業或機構實習者,可折抵次學期三學分之校外實習課程。

◎實習申請與執行流程:

一、系辦接洽廠商:每年2至5月。
二、公佈課程(廠商):依本校課務組公告時間。
三、紙本申請時間:依系辦公告時間。
四、同學線上選課時間:依本校課務組公告時間。
五、實習行前會及簽署保險單、相關資料:期末考週期間擇一日開會。
六、實習期間由系主任或任課老師擇日實地訪視至少2次。
七、結束後由實習單位及任課老師各占50%評分,通過後即通過本課程。

◎實習相關法規:

國立屏東大學資訊科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

國立屏東大學資訊科學系學生校外實習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