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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口試流程與表單

• 申請論文口試條件、時間及做法:

(一)條件 •研究生論文口試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審核後始能進行學位考試事宜。
•須完成學術倫理課程(相關網站請點我)。
(二)各學年度論文口試截止日期與時間
日期: 依學校規定,第一學期(上學期)口試最晚期限為一月十五日;第二學期(下學期)為 七月十五日(遇假日則另行更告知)。未依規定期限舉行論文口試,視為該學期未畢業。
(三)做法
1. 研究生應於論文口試前10工作天填妥「研究生論文考試申請表」後,經指導教授簽核後紙本繳交至系辦。
2. 如口考委員位曾來過本校,請加填「口考委員資料表」,並應於論文口試前10工作天,連同「研究生論文考試申請表」紙本繳交至系辦,以利進行口試委員資料建檔。
3. 原則上口試委員除與論文計畫發表時相同外,另加一名,並請研究生事先做初步聯繫。
4. 研究生應於論文口試前至少一星期將「論文口試本」寄予口試委員(或由各指導教授指定時間)
5. 口試前三天,請研究生再次聯繫校內外委員,如有任何突發變動,應立即通知系辦公室協助處理。
6. 口試當天請提早一小時抵達系辦領取相關表單,系辦會於口試場地張貼口試公告。

• 碩士論文口試當天:

(一) 系辦協助備妥『論文口試評分表』(1式3張)、『論文成績繳送單』、『論文簽名頁(授權頁)』、『口試委員費用印領清冊』共4種文件供口試委員簽名。
(二) 口試期間之記錄或錄音,由研究生依所需情況為之。
(三) 口試程序結束後,煩請指導教授或研究生將(一)項列出表單全數繳回系辦,口試成績達七十分 ( 以全體委員評定分數之平均數為準 ) 為及格,即通過論文口試,但有二分之一委員評定不及格,以不及格論,由系辦公室公告之。
(四) 確定通過後,口試學生必須與填寫『畢業申請書』並繳回系辦公室。
(五) 系辦公室立即將『研究生學位論文成績繳送單』及『畢業申請書』於一週內轉送註冊組申請畢業紙本流程。

• 論文口試相關表單與範本

全部文件(請個別下載)
論文口試申請單(請繳交紙本)
口試委員推薦表(請繳交紙本) 本表廢除,併入口試申請單
口考委員資料表(未來過本校之委員,請加填本張表格)
•論文成績繳送單(由系辦製作)
•論文口試評分表(由系辦製作)
•論文簽名頁(由系辦製作)
•畢業申請書(由系辦製作)
•口試委員聘書(由系辦製作)
文格式規範(參考用)
論文封面(2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