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口試流程與表單
研究生論文口試流程說明 |
一、論文口試申請時間、條件及流程: 條件:研究生論文口試應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審核後始能進行學位考試事宜。 論文口試截止日期:上學期為一月十五日;下學期為七月十五日(遇假日由另行公告)。未依規定期限舉行論文口試,視為該學期未畢業。 申請時間: 1.研究生應於論文口試前10天工作天,填妥「論文口試申請單」及「口試委員推薦表」後,經指導教授簽核後紙本繳交至系辦。 2.研究生應於論文口試前10天工作天「口試委員資料表」填寫相關資料後紙本直接繳交至系辦。 3.表單「論文口試評分表」、「論文成績繳送單」、「論文簽名頁」、「聘書」、「畢業申請書」由系辦製作,口試當天給予。 4.口試前三天,研究生應再次聯繫校內外委員,如有任何突發變動,應立即通知系辦公室協助處理。 |
二、碩士論文口試當天:1.口試當天請提早一小時抵達會場或系辦,並請於門口張貼口試公告。 2.至系辦領取「論文口試評分表」、「論文成績繳送單」、「論文簽名頁」、「聘書」以及「口試費印領清冊」。 3.口試期間之記錄或錄音,由研究生依所需情況為之。 4.口試程序結束後,煩請指導教授或研究生將「論文口試評分表」、「論文成績繳送單」、「論文簽名頁」及連同已填寫好的「畢業申請書」送回系辦公室核算成績,於一週內轉送註冊組申請紙本畢業離校流程。 5.口試成績達七十分 (以全體委員評定分數之平均數為準 )為及格,即通過論文口試,但有二分之一委員評定不及格,以不及格論。 6.論文口試經審核結果不通過者,應於次一學期再申請發表,且第二位如在未通過者,則退學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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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下載連結
論文口試申請單(繳交紙本)
口試委員推薦表(繳交紙本)本表廢除,併入口試申請單
口試委員資料表(繳交紙本)
論文口試評分表(由系辦製作)
論文成績繳送單(由系辦製作)
論文簽名頁(由系辦製作)
聘書(由系辦製作)
論文格式規範(參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