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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發表流程與表單

• 研究生論文計畫發表流程說明

與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確定發表日期 >> 繳交計畫發表申請單 >> 計畫發表通過 >> 進入論文研究階段
(一)論文計畫發表時間、條件及做法:
1.條件: 修畢規定十八學分以上,並經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出。
2.時間: 論文計畫發表10個工作日前,填妥研究生論文計畫發表申請單 (指導教授需已簽名)並確定發表日期,以利所辦公室之行政作業如發函邀請口試委員等。
3.作法:
 3.1. 交付『國立屏東大學電腦科學與人工智慧學系日間碩士班、資訊系統與數位科技應用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研究計畫發表申請書』紙本至所辦公室 (發表日10個工作日前即要提出申請),請研究生與指導教授先確認人選,並事先跟校外口試委員做初步聯繫。
 3.2 交付論文計畫本(僅指導教授、口試委員,系辦不收論文計畫本)
給予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各一份。口試委員部份請研究生至系辦領取聘函( 論文計畫發表邀請函 ),連同論文口試本一併交與口試委員。
(二)論文計畫發表:
1. 研究生應於論文計畫發表日前至所辦公室領取論文計畫建議表 』、『論文計畫發表教授簽到表 』、『口試委員邀請函』及『校外口試委員計畫口試印領清冊 』等四份表單,於發表日當天使用及請口試委員簽章,並請於發表後全數繳回所辦公室。
2. 如需『論文計畫建議表』,繳回時由系辦協助影印提供影本。
3. 論文計畫發表經審核結果不通過者,應於次一學期再申請發表。
(三)進入正式論文研究:研究生應於論文計畫發表審核結果通過後始可正式進行論文研究。

• 研究生論文計畫發表表單

相關文件

國立屏東大學電腦科學與人工智慧學系日間碩士班、資訊系統與數位科技應用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研究計畫發表申請書(請繳交紙本)
•論文計畫建議表(由系辦製作)
•論文計畫發表教授簽到表(由系辦製作)
口試委員邀請函(由系辦製作)
校外口試委員計畫口試印領清冊(由系辦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