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註冊組】辦理學分抵免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9-08-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8-20
一、 轉學生、研究生、重考生、至國外交換生抵免學分申請請於規定時間上網登錄,列印
申請書並檢附原學校成績單正本向系辦提出申請,抵免學分以入學時一次為限,逾期
不再受理(多次轉學的同學,若成績單無原始分數,請務必向原學校申請),
辦理時間:依照學校行事曆公告為主。
二、抵免學分請於最後一次加退選前三天完成,以避免抵免未通過而無法加選課,已通過
抵免的課程請勿選課,若有選課請自行到課務組退課,未退課者,以修課成績為主
抵免作業自動刪除,無法追朔。
三、學分數請勿以少抵多(體育0學分除外)、不及格科目不得抵免、原始成績單無修習科
目不得抵免、大學部自由選修(他系課程)不得抵免,經審核後若有以上情形將自動刪除
該科抵免作業。
四、若抵免有分上、下學期,一定要在抵免申請書標示清楚,若無標示則以當學期為主,同
一門課程無法於同一學期呈現2次,所以若有抵免又有修課,只能算1次。
五、依照教育部規定:抵免科目名稱或實質內涵應符合,多科抵免1科者每科內容應符合,
不符合者無法抵免。
六、博、碩士班研究生,曾預先修讀博、碩士班相關課程成績達博、碩士及格標準,且該
科目學分已列入其碩、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計算者,不可辦理抵免。
七、原學校已畢業超過10年者,其課程不可抵免。
九、抵免注意事項(請下載後仔細觀看)。
十、通識課程問題請洽屏商校區分機27001、27002;體育課程問題請洽屏師校區體育系
分機33601;專業課程請洽各校區系辦公室。其他問題可洽民生校區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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