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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架調整】自由學分放寬調整(在學生適用)

發佈日期 : 2018-01-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18-01-18

 

因應教育部政策調整自由學分,
教務處希望朔及既往(放寬),
故限大一至大四在學生自由學分調整可至多20學分
(由系選修挪移10學分),但不強迫同學比照新制。

※大一至大三新版學分數如下:
總畢業學分數需128學分
-必修學分數:57學分
-選修學分數:43學分(含自由學分(至多20學分),且同一課程不得拆開學分)
-通識學分數:28學分

※大四新版學分數如下:
總畢業學分數需133學分
-必修學分數:57學分
-選修學分數:41學分(含自由學分(至多20學分),且同一課程不得拆開學分)
-通識學分數:35學分

#自由學分一樣仍可直接修系選修
#同一課程一樣不得拆開學分
#不強迫同學比照新制
#第二次加退選還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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