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
(一)申請期限:107年6月1日至107年6月29日止,請同
(二)同時具有多項減免學雜費、或政府發給之其他教育補助及「
二、學雜費申請對象及檢附證件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須出具1
府社會局核發之有效期限證明文件) ,
http://www.reg.nptu.
三、申請手續:一律採網路上網申請。採網路申請方式,
→學生資訊系統 (帳號:學號,密碼:自訂)→線上
→選擇申請減免類別→填寫完畢後列印申請書並簽名,
詳情請參閱附件檔案